建筑劳务
当前所在位置: 4166am手机app >>新闻动态 >>建筑劳务 >>发布时间:2019-12-31 13:22:00 来自:文超劳务 阅读:次
重庆又一建筑劳务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依本院2018年6月20日作出且已生效的(2018)粤1391民初810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重庆市迪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需向申请执行人刘丽霞支付材料款34065元及利息(利息以3406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8年2月2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同时,需负担案件受理费752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本院立案执行后,经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未到庭申报财产,且至今仍未履行生效裁判义务,法定代表人杜联章下落不明。
法律后果:因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向本院申报财产或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因此本院已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和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本院将按照该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